备案

根据国务院令第292号《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工信部令第33号《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依法履行备案手续,紫光云为您提供免费备案服务。
通知:
备案类型
  • 首次备案

    主体和域名从未进行过备案

  • 新增网站

    主办者已备案,新增一个未备案的域名网站

  • 接入备案

    已在其他服务接入商备案,目前使用紫光云资源

填写备案信息

1
  • 填写主办单位信息

  • 填写主体责任人信息

  • 填写网站信息

真实性核验

2
  • 对网站负责人进行人脸核身

提交管局申请

3

管局审核

4
备案优势
备案资源介绍

备案需要有服务器和公网IP,您可能需要了解以下产品

各地管局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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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

*请选择地图中您备案所在的省份,查看具体的备案规则

  • 企业单位
  • 个人

备案重要规则

  1. 主体负责人需为法定代表人,若主体负责人确实无法为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件。

  2. 企业需使用营业执照备案。

  3. 2018年1月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

  4.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单位名称一致。

  5. 不支持国外注册域名及部分国别域名备案;如多个域名均指向同一网站,请在同一网站填写并在网站备注中说明“域名指向同一网站”;如多个域名指向不同网站或前缀明显不一致的域名,请分为不同的网站依次添加,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6. 网站名称命名注意事项请参考单位网站命名要求

备案所需资料

  1.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扫描件电子版,如营业执照电子版等。

  2.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如身份证电子版等。

  3. 网站负责人手持单位证件照片。

  4. 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变更备案规则

  1. 企业备案不可以变更为个人性质备案。

  2. 单位名称或证件号码变更其中一项,需提供主管部门(发证机关)开具的变更证明可进行变更备案。

  3. 单位名称及证件号码均变更时不可以进行变更备案(因三证合一导致证件号码和单位名称同时变更的情况除外,该情况需要同时提供发证机关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和证件号码变更证明)。


备案重要规则

  1. 中国公民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

  2. 2018年1月1日0点起,对提交的网站备案申请,进行网站备案域名核验。

  3. 域名持有者需与主办人名称一致。

  4. 不支持国外注册域名及部分国别域名备案;如多个域名均指向同一网站,请在同一网站填写并在网站备注中说明“域名指向同一网站”;如多个域名指向不同网站或前缀明显不一致的域名,请分为不同的网站依次添加,域名有效期需大于3个月。

  5. 个人网站名称命名注意事项请参考个人网站命名要求

备案所需资料

  1. 个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如身份证电子版等,若证件类型为“身份证”,请确保身份证有效期大于3个月。

  2. 个人手持个人证件照片。

变更备案规则

  1. 个人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或企业。

  2. 主办单位名称或证件号码变更其中一项,需提供主管部门(发证机关)开具的变更证明可进行变更备案。


帮助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