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时间:2021-07-06
欢迎您与紫光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光云”)共同签署本《紫光云短信服务服务协议》(下称“本协议”)并使用紫光云服务。
【审慎阅读】 您在同意本协议之前,应当认真阅读本协议。请您务必审慎阅读、充分理解各条款的内容,特别是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您应重点阅读。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以向客服和相关业务部门进行咨询。
【签约动作】 当您阅读并点击同意本协议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并与紫光云达成一致。本协议自您通过网络页面点击确认或以其他方式选择接受本协议之日起成立。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请勿进行签约动作。
1.1 本协议中“服务”指:紫光云向您提供的短信服务以及相关的技术和网络支持服务。
1.2 紫光云短信服务是为广大企业用户提供的一种云上通信服务,支持通过调用API或在WEB界面快速发送验证码、短信通知和营销推广短信,便捷高效,可靠性高。
2.1 紫光云向您提供预付费支付形式。服务费用将在您订购页面予以列明公示,您可自行选择具体服务类型并按列明的价格支付相应的服务费用。
2.2 预付费:紫光云收到您支付的相应款项后,为您开通并提供服务,同时紫光云会按照账单确认金额进行扣费。
2.3 若因运营商计费规则变化导致紫光云短信服务调整计费标准,紫光云会提前以官网告示或邮件告知您,若您继续使用紫光云短信服务,则需按紫光云短信服务公布的收费标准支付费用。
2.4 您完全理解紫光云价格体系中所有的赠送服务项目或优惠活动均为紫光云在正常服务价格之外的一次性特别优惠,赠送的服务项目或优惠活动不可折价、冲抵服务价格。
3.1 您的权利和义务
3.1.1 成功订购服务后,您有权要求紫光云按照本服务协议以及紫光云网站相关页面所展示的服务说明、技术规范等内容向您提供服务;
3.1.2 您订购紫光云的服务后,可享受相应的售后服务;
3.1.3 就紫光云服务的使用应符合本服务协议;
3.1.4 您应按照紫光云的页面提示及本服务协议的约定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3.1.5 您应当具备使用本服务的资质,您使用通信能力接口用于应用开发,应同时具备相关开发的资质以及该应用提供服务应当具备的资质,并具备履行其基于本协议项下之义务的能力,您保证履行相关义务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您自行负责其应用的创作、开发、编辑、加工、修改、测试、运营及维护,并且自行承担相应的成本;
3.1.6 您保证具有使用本服务的合法资质,并保证有权使用本服务向其指定对象发送短信,包括但不限于已取得接收短信对象的许可、授权或同意等。否则因此产生任何赔偿责任,您应自行承担且应使紫光云免责,如因此造成紫光云承担任何责任,您应赔偿紫光云全部损失;
3.1.7 您同意通过紫光云提供的途径合法获取应用标识及密钥。您对应用标识和密钥的机密负完全责任。您同意任何时候都不使用其他服务商的应用标识和密钥,也不将自身的应用标识和密钥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您同意在发现或怀疑他人未经授权就使用其应用标识和密钥时立即通知紫光云。紫光云对开发者的应用标识和密钥的所有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未经授权的访问、更改或者删除、破坏、损害、丢失或未能存储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3.1.8 紫光云有权对您发送的短信进行监督、审核和监测,短信发送前您需先申请短信签名和短信模板,并提交审核,紫光云将对短信签名、短信模板进行审核,只有在审核通过后,您才可以进行短信发送,且紫光云有权单方面判断和决定您发送的短信内容是否违反本协议,并有权拒绝发送有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服务内容。您承诺将不会利用本服务进行任何违反法律或本协议约定的活动,否则紫光云有权停止向您提供服务或解除协议。如果因为您的原因导致用户投诉紫光云短信服务所使用的短信通道有被运营商停用的风险时,紫光云有权要求停止服务并要求您对紫光云所受的一切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1.9 您应仔细阅读并遵守紫光云在官网上展示的相关服务说明、用户指南等内容,并按照相关操作指引进行操作。您将承担违反相关操作指引所引起的后果;
3.1.10 您须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保留自己网站的访问日志记录,包括发布的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互联网地址(IP)、域名等,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时应配合提供。您自行承担未按规定保留相关记录而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
3.1.11 您理解并同意,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受法律保护,您有保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秘密的义务;您使用紫光云服务应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的要求,并不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秘密的安全;
3.1.12 您不得利用本服务从事违法信息的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
3.1.13 您保证向用户发送的短信内容真实、准确、合法,并确保发送的信息内容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管理办法》、《通信短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有关国家和地方政策法规,并严格遵守信息产业部规定的“九不准信息标准”和公安部(公通字【2005】77号)文件规定严格禁止的五大类信息等,不得利用紫光云短信服务发送政治类信息、违法犯罪信息、涉黄信息、垃圾信息等,包括影响社会安定的信息:如传播信息哄抬物价、鼓动市民抢购生活必需品等以及有关六合彩、短信欺诈、虚假中奖等信息。紫光云有权对您所发信息中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法令的敏感内容进行拦截、过滤;
3.1.14 您不得利用紫光云短信服务提供的通信服务从事任何违反法律的规定或本协议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违反国家规定的政治宣传和/或新闻;
涉及国家秘密和/或安全;
封建迷信和/或淫秽、色情和/或教唆犯罪;
博彩有奖、赌博游戏、“私服”、“外挂”等非法互联网出版活动;
违反国家民族和宗教政策;
妨碍互联网运行安全;
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或其他有损于社会秩序、社会治安、公共道德的活动;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国家政策的内容。
3.1.15 您在发送短信,应当提供免费、便捷和有效的拒绝接收或退订方式并随短信告知接收者,不得以任何形式对接收者拒绝接收短信设置障碍。您在向用户提供短信服务进行各种形式的业务宣传时,应突出提醒用户收费标准、方式和退订方法;
3.1.16 您在发送短信时,不得批量、循环给用户发送各种垃圾短信,否则紫光云有权立即关闭您的短信通道,如因此引起第三方投诉,您对于发送短信的行为和产生的后果自行承担责任,因此导致紫光云损失的,您应予以赔偿;
3.1.17 除符合适用法律的基本规定之外,您利用本服务向用户提供服务时,未经用户同意不得擅自收集用户数据,不得违反法律或超出约定范围使用用户数据;
3.1.18 紫光云收到投诉时,您应快速响应、积极配合紫光云,处理关于您发送信息所造成的投诉,并在规定的时间给予正式回复。若紫光云或运营商接到大量客户投诉,紫光云或运营商有权视情况关闭服务端口、停止服务,您对此不持异议,因此给紫光云或其他客户造成的损失,您需承担赔偿责任。
3.2 紫光云的权利和义务
3.2.1 紫光云应按照本协议提供服务;
3.2.2 服务期限内,紫光云将为您提供如下售后服务:
3.2.2.1 提供7×24电话以及在线工单咨询服务,解答您在使用中的问题;
3.2.2.2 提供故障支持服务,您应通过在线工单申报故障;紫光云将及时就您非人为操作所出现的故障提供支持,但因您的人为原因和/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非紫光云控制范围内的事项除外。
3.2.3 您了解紫光云无法保证其所提供的服务毫无瑕疵,但紫光云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所以您同意:即使提供的服务存在瑕疵,但上述瑕疵是当时行业技术水平所无法避免的,其将不被视为紫光云违约。您同意和紫光云一同合作解决上述瑕疵问题;
3.2.4 紫光云虽然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包括但不限于DDoS)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在该等技术攻防期间,您理解并认可,您的服务质量将会受到不利影响;
3.2.5 本服务基于运营商能力和资源提供,由于通信能力、系统、网络和资源的不确定性,紫光云无法保证服务毫无瑕疵,但承诺致力于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及水平;
3.2.6 紫光云将对申请的短信签名和模板进行审核,也有权对您发送的信息进行监督、审核和监测。紫光云有权单方判断和决定您发送短信是否违反本协议,一经发现您发送违反法律规定或本协议约定的信息,紫光云有权立即停止传输,并有权视情节轻重要求客户限期整改、暂停业务直至单方面解除合作协议,亦有权保存相关记录,视具体情况,向有关机关报告;
3.2.7 紫光云无法对您使用紫光云的信息递送、分发服务进行全面控制,因此不保证客户信息内容的合法性、正确性、完整性、真实性,也不对您的信息内容承担任何责任;
3.2.8 若发现违反规则的短信内容,紫光云会对您的账号进行冻结,并视情况追究责任。账号冻结后,该账户无法继续使用短信服务且后续也不会开通短信服务权限。
4.1 紫光云理解并认可,您通过紫光云提供的服务,分发、加工以及通过其他方式处理的数据,均为您的业务数据,您完全拥有您的业务数据;
4.2 就业务数据,紫光云除执行您的服务要求外,不进行任何未获授权的使用及披露;但以下情形除外:
4.2.1 在国家有关机关依法查询或调阅业务数据时,紫光云具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文件要求提供配合,并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等机构披露的义务;
4.2.2 您和紫光云另行协商一致。
4.3 当服务期届满、服务提前终止(包括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其他原因导致的提前终止等)或您发生欠费时,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主管部门要求或双方另有约定外,紫光云仅在一定的缓冲期内继续存储您的业务数据,缓冲期届满紫光云将删除所有业务数据。
4.4 业务数据一经删除,即不可恢复;您应承担数据因此被删除所引发的后果和责任,您理解并同意,紫光云没有继续保留数据的义务。
5.1 在本协议项下一方向对方提供的任何资料、技术或技术支持、软件、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均属于提供一方或其合法权利人所有;除提供方或合法权利人明示同意外,另一方无权复制、传播、转让、许可或提供他人使用上述知识成果,否则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5.2 您应保证提交给紫光云的素材、对服务的使用及使用服务所产生的成果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紫光云应保证向您提供的服务未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
5.3 如果第三方机构或个人对您使用紫光云服务所涉及的相关素材的知识产权归属提出质疑或投诉,您有责任出具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并配合对方的相关投诉处理工作。对于因此引起的索赔、诉讼,您应负责解决,承担费用和损失。
6.1 本服务条款所称保密信息,是指一方(以下简称“接受方”)从对方(以下简称“披露方”)取得的、获知的、或因双方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商业秘密(包括财务秘密)、技术秘密、经营诀窍和(或)其他应予保密的信息和资料(包括产品资料,产品计划,价格,财务及营销规划,业务战略,客户信息,客户数据,研发,软件,硬件,API应用数据接口,技术说明,设计,特殊公式,特殊算法等),无论上述信息和资料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披露方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书面等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6.2 双方应采取适当措施妥善保存对方提供的保密信息,措施的审慎程度不少于其保护自身的保密信息时的审慎程度。双方仅能将保密信息用于与本协议项下的有关用途或目的。
6.3 双方保证保密信息仅可在各自一方从事该业务的负责人和雇员范围内知悉,并严格限制接触上述保密信息的员工遵守本条之保密义务。
6.4 本条上述限制条款不适用于以下情况:
6.4.1 在签署本协议之时或之前,该保密信息已以合法方式属接受方所有;
6.4.2 保密信息在通知给接受方时,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6.4.3 保密信息是接受方从与其没有保密或不透露义务的第三方获得的;
6.4.4 在不违反本协议约定责任的前提下,该保密信息已经公开或能从公开领域获得;
6.4.5 该保密信息是接受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独立开发,而且未从通知方或其关联或附属公司获得的信息中获益;
6.4.6 接受方应法院或其它法律、行政管理部门要求(通过口头提问、询问、要求资料或文件、传唤、民事或刑事调查或其他程序)因而透露保密信息;
6.4.7 接受方为向行政管理部门、行业协会等机构申请某项业务资质、获得某项认定、或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认证,需结合对方情况向前述机构提交材料或进行说明的而披露的信息,在该等情况下,接受方应秉持必要情况下最少披露原则及要求因此获知保密信息的机构按不低于本协议的标准予以保密。
6.5 您和紫光云都应尽最大的努力保护上述保密信息不被泄露。一旦发现有上述保密信息泄露事件,双方应合作采取一切合理措施避免或者减轻损害后果的产生。如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7.1 您开通服务即可使用紫光云的服务;您应确保账户余额充足,以便持续使用服务至法律规定或本服务条款约定的终止情形出现时为止。
7.2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服务期限提前终止:
7.2.1 双方协商一致提前终止的;
7.2.2 您严重违反本协议(包括,您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或您严重违反本协议项下之任一承诺内容等),紫光云有权提前终止服务直至清除您的全部数据;
7.2.3 您理解并充分认可,虽然紫光云已经建立(并将根据技术的发展不断完善)必要的技术措施来防御包括计算机病毒、网络入侵和攻击破坏(包括DDoS)等危害网络安全事项或行为(以下统称该等行为),但鉴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局限性、相对性以及该等行为的不可预见性,因此如因您网站遭遇该等行为而给紫光云带来危害,紫光云可决定暂停或终止服务。如果终止服务的,将按照实际提供服务月份计算(不足一个月的按天计)服务费用,将剩余款项(如有)返还;
7.2.4 紫光云可提前30天在网站上通告或给您发网站内通知或书面通知的方式终止本服务服务协议。
7.3 您理解并认可,为技术升级、服务体系升级、或因经营策略调整或配合国家重大技术、法规政策等变化,紫光云不保证永久的提供某种服务,并有权变更所提供服务的形式、规格或其他方面(如服务的价格和计费模式),在终止该种服务或进行此种变更前,紫光云将尽最大努力且提前以网站公告、站内信、邮件或短信等一种或多种方式进行事先通知。
8.1 您违反本协议中的承诺、保证条款、服务使用规则或义务的任一内容,或紫光云根据判断认为您的使用行为存在异常的,紫光云均有权就其情节,根据独立判断并单方采取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1)限制、中止使用服务;(2)终止提供服务,终止本协议;(3)追究您的法律责任;(4)其他紫光云认为适合的处理措施。紫光云依据前述约定采取中止服务、终止服务等措施而造成的用户损失将由您承担。
8.2 如因您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者本协议、相关规则之规定,使紫光云遭受任何损失、受到其他用户、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您应对紫光云、其他用户或相关第三方的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8.3 您理解且同意,鉴于计算机、互联网的特殊性,下述情况不属于紫光云违约:
8.3.1 紫光云在进行系统及服务器配置、维护、升级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
8.3.2 由于Internet上的通路阻塞造成您网站访问速度下降。
8.4 如果因紫光云原因造成您连续72小时不能正常使用服务的,您可终止接受服务,但非紫光云控制之内的原因引起的除外。
8.5 在任何情况下,紫光云均不对任何间接性、后果性、惩戒性、偶然性、特殊性的损害,包括您使用服务而遭受的利润损失承担责任(即使您已被告知该等损失的可能性)。
8.6 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紫光云在本协议项下所承担的损失赔偿责任不超过就该服务过往12个月所缴纳的服务费用的总和。
9.1 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使得本服务条款的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无意义的,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责任。
9.2 不可抗力、意外事件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瘟疫流行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行为、电信主干线路中断、黑客、网路堵塞、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政府管制等。
10.1 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10.2 您因使用紫光云服务所产生及与紫光云服务有关的争议,由紫光云与您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向紫光云所在地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11.1 本协议的附件,以及在紫光云网站相关页面上的用户协议、可接受的使用政策、隐私政策协议、价格说明和您确认同意的订购页面(包括产品的服务说明、操作文档等)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遇不一致之处,以(1)用户协议、可接受的使用政策、隐私政策协议、价格说明、其他订购页面,(2)本协议条款的顺序予以适用。
11.2 如本协议内容发生变动,紫光云应通过提前30天在紫光云网站的适当版面公告向您提示修改内容;如您继续使用紫光云服务,则视为您接受紫光云所做的相关修改。
11.3 紫光云有权经提前通知将本协议的权利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紫光云的关联公司。
11.4 紫光云于您过失或违约时放弃本协议规定的权利,不应视为其对您的其他或以后同类之过失或违约行为弃权。
11.5 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1.6 本协议项下之保证条款、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条款等内容,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效。